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石台县检察院加强协作配合 呵护“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
时间:2019-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池州市石台县是国家首批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集“山、水、洞”为一体,被誉为“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近年来,石台县检察院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建设“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石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日,石台县检察院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从加大工作力度、建立衔接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信息共享等6个方面打出了生态检察保护的“组合拳”。
    一是加大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围绕环境保护领域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口头提醒、约谈、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进行监督;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打击的力度,生态环境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时,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启动联合执法,开展联合调查。
    二是用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案件,应当督促政府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督促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政府和公益组织不启动赔偿程序或不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政府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检察机关可派员列席磋商活动;对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出具书面意见等方式支持起诉。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规范双方联席会议内容和程序,确定了牵头部门和联络人。联席会议定期举行,每半年举行一次,主要就辖区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情况进行集中交流,沟通重点疑难案件,探讨法律法规适用问题,互通 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等工作信息,形成会议纪要。
    四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和检察监督信息平台,畅通数据接口,共享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监管、水气土壤污染监测和防治等环境执法监管数据,着力实现执法规范化、监督精细化;强化现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运用,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案件等信息,检察机关及时录入立案监督移送、监督立案、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裁判结果等信息,为各自履职提供更为充分的信息数据支持。
    五是做实检察建议工作。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精准度,规范制发程序,落实检察建议的备案审查制度。积极探索诉前督改措施,有关部门须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内容,明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未完成整改的,或者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的,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
    六是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双重工作目标,既重打击,又重服务,相互协作,通力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改进监管方式,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送法进企业、规范指导,现场帮扶等方式,为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供精准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着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的效果,当好“公共利益代表”,通过扎扎实实的履职办案成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