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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检察机制,助推生态检察—县检察院建立补植复绿+社区矫正基地
时间:2020-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台县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4.57%,被誉为“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近年来,因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时有发生,为使受损生态资源环境得以及时修复,县检察院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又不断拓展刑事执行监督的工作思路,因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山场造林,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难、劳动时间少、无劳动场所矫正劳动致不易于监督管理等现状,县检察院主动探索,牵头会同县司法局、县林业局、丁香镇人民政府建立“生态检察补植复绿+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

为最大限度发挥基地作用,促进生态修复补植复绿的指导、开展、督查、验收等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有固定场所从事公益劳动,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申请专项经费用于前期规划和土地平整,同时,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召开座谈会,制定《石台县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实施办法》,并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协作,通过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到基地参加补植复绿活动,为修复社会关系、接受法治教育搭建平台。

 

3月12日,恰逢植树节,该基地开展了首次植树公益劳动活动。活动现场,有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丁香镇政府等工作人员参与义务植树,也有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大家做好防护,带上口罩,干劲十足,为初春的大地增添了一抹新绿。

该基地的建成,融入了生态检察人文关怀、构筑了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创新了社会治理方式,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等重要讲话精神,在做好对基地检察监督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务实举措,强化统筹、狠抓落实,为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向好发展作出更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