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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石台县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时间:2020-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8日—12日,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部署,石台县检察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媒体提示——检察温情暖人心

6月8日,县检察院与电视台、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协作,每天固定时间点在电视屏幕上循环播放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温馨提示,同时,运用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宣传“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二、设点普法——宣传人员详介绍

     6月9日,县检察院在县城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重点普及信访法律知识,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问,一对一咨询,面对面送法,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

三、领导接待——释法说理解难题

6月10日,县检察院开展了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当天,共有3人来院咨询问题、寻求帮助,院领导认真倾听,以拉家常的方式询问了解情况,从法律视角答疑解惑,细致地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用真心真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公开听证——阳光下行使检察权

6月11日上午,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过程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就听证中所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该起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五、总结明晰——深入探索谋发展

    此次宣传周,石台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以人民群众易接受、能了解的方式宣传“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建立的一项旨在解决人民群众申诉信访难题的工作制度,石台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部署,建成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公共办案的检务工作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温暖控申”品牌,2018—2019年,在受理的23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线索中,7天内程序性回复达到100%;坚持司法人文关怀,2019年,为2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10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多途径宣传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具体工作举措、检察业务范围和受理群众信访的类型,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群众来信无小事,件件回复是承诺!石台县检察院将以更加主动的服务意识和进取意识拓思路,创举措,真正将这项“民心工程”落细抓实。(供稿:王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