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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法”命名的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021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为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明取,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艳带领民事检察部门干警走进安徽省鸿凌机电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传活动,为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上了一场生动的民法典宣讲课。

授课中,方艳结合民事检察工作,从民法典出台背景、基本特点、结构等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以案例形式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合同编的亮点,让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对《民法典》中的合同编有了更准确、更深刻的认识。


本次民法典宣讲得到了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一致好评,并纷纷表示这次民法典宣传活动,不仅让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提高了法治观念,还学会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县检察院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表示感谢,希望通过民法典进企业活动的开展,帮助和引导企业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合同纠纷,降低企业中的法律风险。

宣讲结束后,县检察院干警向企业发放了《民法典》读本,并详细介绍了民事检察工作职能。


“送法进企业”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是石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活动工作部署,同时也是作为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开展下一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民法典在全县的宣传力度,通过丰富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多维度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营造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供稿:卢美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