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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被害人反成了被告人?检察官带你了解真相!
时间:2023-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那个人告诉我自己患了重病,我轻信了他的话,为了给他凑钱,我就在网上开始骗钱,现在后悔莫及!”一名女被告人在法庭上痛哭忏悔。


案情回顾


2022年的某日,甄小玉(化名)在微信上认识了曹阿良(化名),曹阿良自称是一名在大城市开公司的老板,经济条件非常优越,甄小玉每次和他聊天都如沐春风,很快陷入爱河,曹阿良告诉甄小玉自己爱上了她,二人虽未见面,但已约定第二年就结婚。

一天,曹阿良突然在微信上告诉甄小玉自己患有胃癌,需要做手术急需用钱,甄小玉为了支付手术费,便多次向曹阿良微信转账钱款,共计6万余元。

甄小玉一直对曹阿良说的话深信不疑,直到甄小玉的母亲带着甄小玉去报警,经过民警的告知,甄小玉才发现原来曹阿良是一名通过网络恋爱交友来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

曹阿良因犯诈骗罪被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曹阿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这本是一起近年来较为高发的恋爱交友类诈骗案件,但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却产生了疑问,被害人甄小玉家境贫寒,又是一名需要抚养孩子的母亲,她是如何在短时间内筹到的6万多元呢?通过查阅卷宗,询问被害人,检察机关发现,甄小玉交给曹阿良的钱款,竟然也是通过诈骗所得,检察机关立即对甄小玉开展追诉。



原来,为了治好曹阿良的“胃癌”,甄小玉不仅搭进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向母亲借了钱,可是曹阿良告诉甄小玉这些钱还是不够,于是,甄小玉决定铤而走险,在微信上伪装成一名“未婚女青年”,认识两名男性并与二人进行网络恋爱交友,甄小玉同样以自己患有胃癌,需要做手术等理由诱骗两名男性微信转账,甄小玉共计骗取二人的钱款3万余元。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对甄小玉进行了深刻的教育,检察官告诉她曹阿良已被法院判处刑罚,而甄小玉也同样触犯了法律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甄小玉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的退赔了两名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2023年11月30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甄小玉犯诈骗罪提起公诉,2023年12月8日经石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甄小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甄小玉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恋爱交友类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的虚拟性、非接触性,伪装成各种各样的“优质青年”,诱骗受害人陷入“温柔陷阱”,受害人不仅会损失财产,更有甚者会同样走上犯罪的道路!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双眼,防人之心不可无,在不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之前,不要与对方发生任何金钱往来,警惕恋爱陷阱,小心人财两空!文字:冯梦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