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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3日上午,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贵海,第一检察部主任刘经邦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甘松林主持。

本次活动邀请嘉宾有:县广播电视台、池州日报石台新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新闻发布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首先通报了三年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截至今年11月,我院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2件9人,起诉5件42人。其中,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8人,起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件14人。今年以来,我院扎实开展“六清”行动、“五大”会战,1至11月共批捕涉恶犯罪2件9人,起诉3件28人。

三年来主要工作做法: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政治责任。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经常性研究部署、专题调度、视频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亲自担任公诉人出庭 3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4次。检察官办案团队讲政治顾大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一线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强和规范涉黑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制定完备的庭审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发挥庭前会议作用, 妥善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效应对涉检涉法舆情,保障了诉讼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二)准确案件定性,做好请示汇报。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格依法认定黑恶犯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加强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减少案件退查延期,提升办案质效。三年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3件次,书面提出法律意见6份。认真落实“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我院对于所有涉恶案件均定期向市院汇报、接受市院指导,其中雷著升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系省挂牌督办案件,我院定期向省院汇报,接受上级院指导。

(三)加快办案进度,保证高质高效。建立在办涉黑恶案件台账,明确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时间表,实行动态调度,倒排工期,在受理审查起诉后原则上一个月内诉出。三年以来,共受理6件涉恶案件;其中1件我院严格坚持法律适用标准,依法不予认定为恶势力,只有1件涉恶案件因受疫情影响,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其余4件均未退查。办理的省挂牌督办的雷著升等14人涉嫌13个罪名的涉恶犯罪集团案(其中恶势力集团成员共6人),在一个月的办案期限内,制作了669页的审查报告、3万余字的起诉书,实现了在审查起诉阶段无退回补充侦查、无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高质量高效率提起公诉。

(四)立足检察职能,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共依法纠正漏诉2人、纠正漏捕2人。保障执业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黑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依法从宽处理。目前3件15人涉恶案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五)聚焦深挖彻查,推进打伞破网。认真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把“关系网”“保护伞”线索排查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的日常性工作和必备环节,在审查报告中对是否存在“网伞”进行研判。共发现相关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3批次42条20人,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六)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在长效常治上持续发力,认真梳理社会治理、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十大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和高利放贷问题,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深入剖析行业监督漏洞,三年共发出防范和治理黑恶势力犯罪检察建议10份。加强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察建议反馈率100%。

(七)持续打财断血,规范财产处置。不断加大“黑财清底”工作力度。对侦查机关查明案件财产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情况等,依法进行审查和监督,对涉案财产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根据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制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套路贷”线索排查移送、刑事案件办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和“套路贷”案件的办理。统筹做好“打财断血”和“六稳”“六保”,依法妥善处置涉黑恶案经营性资产。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刘经邦还就我院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