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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6日在石台县第十三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正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78件,同比上升43.5%。机关“党建引领 检徽闪耀”品牌获评县基层党建工作“十大”品牌,“沐童·点石”工作室获评池州市“青年文明号”,多名干警分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池州好人”等荣誉称号。

一、认真落实“讲政治”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服务保障举措,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勇做生态文明“护卫军”。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战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4人,提起公益诉讼44件。依法办理胡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15名被告赔偿5336万元生态环境损失费和10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统领办案,推动开展“补植复绿”59亩,建成占地40亩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深化跨区域协作,携手祁门县检察院共同推进牯牛降、仙寓山等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借力生态检察展示馆“参观+体验”“沉浸式”普法阵地作用,接待近30批次、1000余人参观指导,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活动,该馆今年获评“池州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

当好营商环境“护航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为部署要求,助力打造“务‘石’高效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当好服务企业的“贴心人”,持续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广泛了解困难与诉求,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7人,提起公诉5件6人。提升为企纾困解难“精度”,深入企业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典亮企业、助力发展”等系列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3个。对已办结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助力企业走上发展“快车道”。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扩大府检联动“朋友圈”。深入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与20家行政机关长期“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1+1>2”的效果。在服务大局上同频共振,会同县林长办、河长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河流生态治理等巡查活动6次,厚植生态优势助推绿色发展。在深化法治建设上同向发力,与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有效衔接,今年以来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侦查机关均立案。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同步用力,携手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8家单位,通过“社会救助+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帮助4名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从国土、食药、环保等领域聘请3名业务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智慧外脑”为监督办案融智聚力。

二、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精准化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受理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2件12人,起诉9件11人;受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6件28人,起诉13件19人;受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548人,起诉14件53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涉“两卡”犯罪5人,起诉29人。认真落实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办理的全市首例洗钱犯罪“薛某涉黑洗钱案”入选“安徽省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提前介入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阜阳市文旅局原局长刘某某涉嫌受贿案,较好地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安徽粮食系统某物流中心库原副主任卞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3件3人,追赃挽损率稳居全市第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办理中央特派督导组督导,最高检、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胡某等19人涉恶案,提出侦查意见50余条,监督查扣涉案财产2千余万元。一个月内审查卷宗61册、专题会商38次,形成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并成功完成起诉。坚持“打财断血”“打网破伞”,移交伞网线索4条,检察环节追缴赃款300余万元。强化源头治理,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管理漏洞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获有效整改。

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聚焦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问题在全市创新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依托该制度圆满化解2起故意伤害案件赔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系列经验做法获媒体关注和上级肯定,先后被《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和“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推介报道坚持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就城区窨井盖管护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结合典型案例推出自制普法短视频10期,均被省、市级平台转发,拍摄的《警惕坑老骗局,远离养老诈骗》情景剧引发群众共鸣,点击播放量超2万余次。

三、牢固树立“人民性”意识,更大力度维护民生民利

坚持“人民至上,精益求精为人民司法,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能动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心全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织密织牢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3人,提出惩罚性赔偿38万元。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心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自觉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办结司法救助案件4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以“检察暖心”换“群众安心”。积极响应战“疫”安排,统筹抓好日常办公办案和卡点值班值守工作,共筑疫情防控防线。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接待来访群众26人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96人次,规定期限答复率100%。坚持“事要解决”的为民服务理念,院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率达100%,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制度,公开招聘听证员6名,开展案件听证29场次,17件典型案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全程网络直播,逾2万人次观看,真正实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对4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参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件获最高检点名肯定。用“心”治愈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创伤”,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紧盯“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600份。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牵头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举办亲子教育讲座,为依法带娃“划重点”。挂牌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20余次。积极关爱帮扶弱势困境儿童和羁押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四、始终秉承“求极致”理念,坚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进一步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打造践行“少捕慎诉”理念“石台样板”。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73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全年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77人,适用率达93.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70人,提出率89.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一审服判率达98.4%,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3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4人、漏诉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做好未依法收押专项清理,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在矫对象“未假外出”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条,发出检察建议2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金额319.5万元。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刑事“案-件比”持续优化,稳居全市前列。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做到“能适用尽适用”,适用占比达40.2%,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成效显著。

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升级版”。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3件。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针对房屋买卖领域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抗诉4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帮助2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32万元。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守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对县域内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走访,并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努力让老年人“吃的放心、住的安心。积极推进征迁领域行政争议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5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的违法行为提出生态损害赔偿金15.93万元。依法守护国有财产安全,对一起未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有效避免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招募2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合力画好公益保护“同心圆”。

五、严格对照“铁一般”标准,持续筑牢过硬队伍基石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做到“五个过硬”。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梯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研讨24场次撰写个人心得体会70余篇。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赴宾山革命纪念馆、中共沿江县委纪念馆开展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守正创新激发队伍活力。“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主动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08件,占全年办案量的22.9%,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理论学习分享会,大力营造主动学习、勤于交流的浓郁氛围。常态化开展“小课堂”业务知识练兵,推出“石检讲堂”活动12期,倡导“每人都能上台讲40分钟”,让“人人当老师,人人受启发”。用好用活“学习强国”、检答网和中检网等网络学习平台,及时补“钙”充“电”。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并重,在“比学赶超”中争先进位。

驰而不息抓实作风建设。紧扣“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以思想建设为先导,深入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内容,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要点并进行专题会商。有效发挥检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动态调整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44项,倒逼“生产力”提升。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38件次,发出流程监控提示13件。认真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累计填报重大事项34件。

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8人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力做好住淮北市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来池州交叉视察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办案活动30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听取律师意见235次,提供律师阅卷85次。讲好检察故事,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15篇、转发社会热点4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工作,才能更好更准体现政治要求、更深更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只有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向而行,找准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才能助力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只有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件案每件事,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点赞和支持;只有持续更新司法办案理念,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才能在新时代不断奋楫开新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还有不少卡点瓶颈,监督刚性还需增强;三是监督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还需再提升。对此,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新的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县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台、法治石台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以更坚定的信念践行初心使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学习理解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更加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领悟和谋划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一切工作首先从“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积极的姿态护航发展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更担当的精神夯实“四大检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点部署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法律监督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制度建设,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内生和谐稳定。拓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中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好“4+9”法定领域职责,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持续落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监督制约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努力实现最大监督效能。

四是以更严格的标准锤炼过硬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各项务实举措,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强化检察管理,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风正劲,扬帆破浪奋进时。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