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市文明办领导到我院督查指导文明创建工作
时间:2020-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2日下午,市文明办副主任尚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一行到我院实地查看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我院检务大厅、信访接待室、机关干警食堂等,通过现场查看,领导一行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并表示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对照创建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以问题为导向,齐心协力抓整改,实施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争取市级文明单位荣誉。

文明单位大家创,美丽环境共分享。近年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做好检察业务的同时,一直积极助力城市文明建设,从硬件设施到软件机制,统筹兼顾两手抓,讲文明树新风,做细、做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

一、文明条例在学习。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池州市文明委下发《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院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刊载,方便干警学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条例》列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原原本本的学习《条例》全文;检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全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光盘承诺在行动。

习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为深入贯彻总书记批示精神,我院全体干警第一时间主动签署“拒绝餐饮浪费承诺书”。并将纸质文件精神真正融会贯通到日常生活中去,在食堂就餐时人人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不剩饭、不剩菜。在办公时也厉行节约为本的优良传统,不铺张、不浪费,节约使用各种有限资源,共同守护文明新风。

三、精神文明在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是机关建设的灵魂和核心,强化文明风气,营造文明环境,培养文明言行,激发干警活力,干出工作实效,建设文明单位。我院定期安排年轻干警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以优良家风、传统美德为主题,培育践行文明新风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大局、凝聚合力、弘扬文明正气;不断更新扩充院图书馆书籍种类,方便干警借阅,饱满干警的精神脊梁;院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党群组织通过开展集体活动,引导干警积极向上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