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30日在石台县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丰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以检察文化为重点,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继续深化“平安石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2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人,批准逮捕人数与上年同比下降44%,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不批准逮捕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7117人,审查起诉案件数与上年同比增长12%,提起公诉7290人,案件数同比增长12.5%,有罪判决率100%,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人。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犯罪,保护石台的青山绿水。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2632人,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820人,盗伐林木案件812人。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格、规范查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9人(省、市院交办44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件11人,受贿案件66人,行贿案件11人,玩忽职守案件11人。侦结移送起诉5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查处的林业、教育系统系列案件,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和震慑作用。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推进“最美山乡预防行”活动,将职务犯罪预防与县直各单位及乡、镇、农村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党校、进乡村、进景区、进企业。监督工程建设招标活动56次,行贿档案查询118次,同时开展了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撰写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等系列活动。

着力开展诉讼监督,不断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意识,加强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加强工作衔接,完善工作机制,诉讼监督得以强化。 

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立案11人。与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农委等9家单位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建立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

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16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并得以纠正8件。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将规范量刑建议作为强化审判监督重点,通过公诉意见书和量刑建议书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65份,法院采纳率达96%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着力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察,严防超期羁押,监督收押、释放活动,确保监管活动规范有效。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全县8个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察,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控申检察工作。建立违法行政的监督纠正制度,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书1份,促进依法行政。举办“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参与“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咨询等活动。受理来信来访21件,做到认真、细致、规范处理,实名信访每件有答复,所有信访件件有落实,在检察环节没有发生因处理不当造成赴省、进京信访

此外,建立健全检察工作站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站的驻点接访工作,每月8日、28日为驻点工作日,各职能部门轮流到乡镇开展司法服务。

二、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努力保障司法公平正义

一是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对照高检院《重点问题排查表》,对所办结案件,从法律文书制作使用、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案件流程、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评查,对发现和查摆的问题,向办案部门反馈并整改落实。开展案件专题研讨,强化干警规范执法理念。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并接受了省、市院检查。启动检察人员不规范司法行为记录建档工作,对从事业务工作的检察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记录备存。

实行对重点案件关键环节的严格审核。对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拟作不捕、不诉处理的案件,增设审核环节,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建立内部执法监督员队伍,在办理职务犯罪个案时,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不规范执法行为监督力度。

二是加强检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拓展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实行案件信息公开。目前,已公开法律文书12份,重要案件信息7条,现场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7次,电话接待查询2次。开通官方微博、微信,传播检察正能量。发布微博828条,微信39条,微博粉丝数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居于首位。

我院正在筹建一站式检务公开服务大厅。整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举报申诉、律师接待、案件管理等功能,使之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讯问、询问一律在办案工作区进行,杜绝在办公室接待律师和当事人,实现办公区与窗口接待区、办案工作区的隔离。

三是推进信息化应用。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网上办案,要求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层层把关,杜绝网上网下两条腿走路,实现了对每一个办案流程和办案节点的监控。目前,我院法律文书制作、用印、审批、流转等程序均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有效促进了司法行为的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我院涉密信息系统顺利通过了上级院组织的测试。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升档案管理和利用水平。同时,加强了楼宇智能化建设。

三、以检察文化为重点,推进能力作风建设

注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全员政治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浓厚业务学习氛围,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邀请专家进行业务知识讲座,认真组织开展公诉观摩庭、案件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积极落实“以师带徒、分组办案”机制,搞好传帮带。组织干警讲坛活动、学习新媒体应用等,提高综合素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工作10次,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创建主题文化走廊,进行廉政文化熏陶,我院还荣获“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创建检察文化品牌。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在基层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要求,我院积极开展文化品牌创建工作,培育学习文化、管理文化、和谐文化、廉政文化,坚持文化育检。认真做好“开门四件事”:一是上班要首先打开内网,看看当天通知等工作动态;二是搞好办公室的内务,办公环境要整洁齐整;三是要写工作日志,记下头天工作情况,当天工作安排,工作情况要接受大家监督评价;四是要检视自身形象,言行举止是否符合检察人员身份,会议纪律和着装规范是否遵守。从细节着眼,让干警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通过打造检察文化景观、举办检察文化活动、进行检察文化研讨、拍摄检察文化专题片、开展院训和院徽、运动徽标的研究创作活动等系列措施,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观,不断营造“理性、平和、廉洁”从检的氛围。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途径加强了与代表、委员联系。今年,我院就反渎职侵权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积极落实审议意见;通过发函或上门走访的方式,向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部分乡镇等单位和个人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全方位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司法所寄送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旁听观摩庭。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诉讼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监督力度不强;二是检察宣传工作和办案人才培养力度尚需加大;三是管理科学化及信息化运用水平亟待全面提高等,这些仍然制约着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对此,我院将认真面对,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徽省检察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十三五”发展大局,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两个学习”,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主动服从服务于石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十三五”发展大局中定位和谋划,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为全县“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刑法修正案(九)》的学习培训,提高实务运用水平。准确掌握其修改背景、修改意图、适用情形,适应其对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加深全体干警对修正案的理解,切实保障修正案得到全面准确实施。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推进“平安石台”建设。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参与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做到反腐决心不动摇,高压态势不减弱。大力推行侦查一体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加强侦查信息平台建设,主动适应查案机制新变化,密切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完善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一线指挥侦查、讯问和出庭支持公诉。加强对涉农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察,开展涉农领域专项预防行动,防止涉农资金流失。制作预防职务犯罪精品课件、微电影。

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着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搞好“两法”衔接,继续坚持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信息平台共享机制,聚焦犯罪案件查处,彰显“两法”衔接的效果,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加强检察院信息平台和检务公开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动态、进行普法宣传、提供便民服务,推动检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加紧检务公开服务大厅建设,建成后大厅将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法律咨询、当事人案件查询、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实现面向群众的一站式服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监督意识,把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镜子,作为促进发展的动力。更加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促进和改进检察工作;更加主动地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

四、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增强司法公信力

继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查摆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整改落实,加大检务督察和案件评查力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争创科技强检示范院,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积极做好检察改革相关工作,确保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2016年,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开,在此形势下,我院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研究先行试点地区成熟经验,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自觉当好改革促进派,稳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员保障保障制度、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

努力做亮检察文化品牌,树立公正执法形象。继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要求,推进作风能力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育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争创省级廉政文化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决议,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