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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2016)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3日在石台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丰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运用法律手段,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10165人,其中批准逮捕1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7484人,其中提起公诉案件296390人。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不批准逮捕57人,依法决定不起诉案件1624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促成 8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查起诉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5456人;审查起诉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1133人;审查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151人;依法办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22人。严惩恶势力犯罪,通过办理孙某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詹某某、吴某某等五人敲诈勒索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净化了我县旅游景区的建设环境。

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审查起诉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7278人,为保护石台青山绿水,打造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二、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335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2527人,渎职侵权类案件8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重点查办侵害民生民利案件。五年来,我院在完成省、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以外,立足县情,紧盯涉农、扶贫领域惠农资金,查办了农委、林业、教育等系统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继2012年查处县农机局窝案后,2013年从生猪养殖惠农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入手,一举查处了前农委主任方某某、茶叶局韩某某的受贿大案;特别是2015年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县以来,与县纪委密切配合,先后查办了县林业局查某某、国有中龙山林场胡某某、仙寓山林场童某某、黄沙坑林场徐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通过积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依法打击渎职侵权行为。积极查办涉农惠农领域渎职侵权案件,对农村连片环境整治、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开展了专项检察。2014年,通过办理石台县住建委汪某某玩忽职守案,促进了建筑市场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行动,五年来,分别组织了“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最美山乡预防行活动”、“ 涉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专项整治活动”、“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开展此类讲座122次,40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坚持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制作预防报告16份。围绕查办案件进行个案、类案分析27次,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27份并得以回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07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原则,从维护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受理和发现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5件,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件。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一起非法销售疫区冻牛肉案件。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纠正漏诉16人、追诉漏罪1起,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提出检察建议3份。强化审判监督,充分行使量刑建议权,对80%以上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0%以上;对刑事判决严格审查,提出抗诉案件1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五年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4人,收监执行3人。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开展安全防范专项检察24次,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3起。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作为特色亮点来抓,努力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水平。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五年来,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建议书3份。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及时受理、认真审查,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努力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98件,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均依法妥善处理,无案件线索积压,无因处理不当而造成赴省、进京涉检上访发生。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共发放举报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先后在横渡、小河建立检察工作站,坚持每月群众工作日制度,促进司法便民。

四、注重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稳步推行以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案件管理水平,不断丰富检务公开形式,积极推动科技强检工作,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

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6年启动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及检察官助理选任工作,严格选任标准,注重实绩和能力,我院遴选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4人,均配置在业务部门。在全市率先试行大部制改革,出台了《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施办法》,有效整合力量,推进扁平化管理。

规范司法行为。2013年,在全市率先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加强对案件流程监控。积极做好律师接待工作,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建立物证室,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自查、省市院巡查、三级联动评查及年度案件评查,对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逐一整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并完善不规范司法行为建档制度,着力构建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努力将执法规范变成一种行为习惯。

促进检务公开。不断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拓展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公正。目前,我院已有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等多个信息发布平台。借助这些平台,发布案件信息,更新工作动态,传递检察正能量。建成一站式检务公开服务大厅,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举报申诉、律师接待、案件管理等功能于一体,成为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推动科技强检。注重科技应用,运用多媒体示证技术强化公诉效果;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运用检察内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公办案;建成侦查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和视频会议室;改造办案工作区,并且顺利通过了省检察院验收,获得准用证。

五、培育检察文化,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注重文化育检,培育“学习文化、行为文化、和谐文化、廉政文化”,推动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对照检查,着力整改问题。坚持正面引导为主,树立身边典型,开展季度“标兵”评选活动,在全院营造爱岗敬业、注重实绩、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注重业务能力提升。以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着力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注重学习培训,安排干警参加各类检察业务和综合技能培训,实行“以师带徒,分组办案”机制,促进业务传承;安排干警援藏锻炼,增强办案能力;鼓励年轻干警参与省市级公诉观摩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案例研讨会、开设干警讲坛、举办专家讲座、建成职工书屋和电子阅览室,为干警业务学习交流搭建平台。

强化检察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项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检务督察,对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检风检纪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察。着力纠正和规范自身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强化制度建设,编撰完成《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是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坚决贯彻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县的中心工作服务。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情况的视察、开展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省市级公诉观摩庭等形式,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交流互动,增强代表、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破除检察机关神秘感,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县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监督深入开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是检察文化、执法规范化、侦防一体化、科技强检四项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五年;是始终坚持“一主两翼”工作思路,品牌创建不断深入,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县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典型,池州市第六、七届文明单位,池州市“青年书香号”,“六五”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多名干警先后被评为“文明职工”、“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多部作品被国家、省、市、县级媒体、刊物推广宣传。

五年来,我县检察工作在坚持破解难题中取得新进展,是县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奋勇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诉讼监督的方法和力度还需要持续改进和增强;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今后五年总体工作思路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切实为全县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贯彻好以上工作思路,2017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更加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认真

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并将之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引导干警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对党忠诚,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为民宗旨,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作为“第一能力”,把保障民生作为“第一责任”,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二、着力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更加有效服务大局

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突出平安创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有效化解涉检信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生态检察,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助力石台“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守护人民群众安居环境。突出服务职能,创新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经融领域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优化办案方式方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

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加大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监督力度。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专项监督力度。推进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行政案件的监督,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威,开展好民事行政检察深化年活动。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发生在惠农扶贫、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关乎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涉及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机制,提出有效预防对策。深化预防宣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丰富警示教育形式。今年,我院将重点开展好为期半年的全县卫生计生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遏制和减少卫生计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主题活动。加强法律服务载体建设,注重应用新媒体等网络途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工作站作用,完善检察工作站制度,加强驻点工作日工作安排,强化对接,开展有针对性的便民利民服务。

    三、着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更加严格规范执法。

坚持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和检察官惩戒制度,构建权责明晰的司法责任体系。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绩效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推动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员全程办案质量效率监管转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办案全程记录留痕,把制度要求转化为流程硬约束。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规范,把检察权的制度笼子织得更严更密。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与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推进公开听证、公开审查,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四、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更加突出“五个过硬”

坚持强化自身,围绕“五个过硬”,在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上聚焦用力,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引导干警铸造忠诚政治品格,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积极破解制约检察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把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文化育检,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队伍活力,争创文化建设示范院。坚持狠抓正风肃纪,做到严在平常、管在平时。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欣慰自豪;展望未来,我们激情满怀!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旗帜,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全面履职,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决议,为石台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