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
始终绷紧思想之弦 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05-17  作者:  新闻来源: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始终绷紧思想之弦   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徐华兵检察长对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5月17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华兵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第5次理论学习(扩大)会。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三次对接会会议精神,省委李锦斌书记、信长星副书记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铁拳出击”集中行动动员会上讲话精神,《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中的部分同志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做了交流研讨发言。 

 

  徐华兵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摒弃过关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为期三年的重要政治任务,虽然中央督导组对安徽的督导暂告一段落,但“回头看”下沉督导必到我市,因此应坚决杜绝“过关”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对标活动,始终绷紧思想上的这根弦。 

 二要聚焦问题整改。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组移交的涉检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逐一对照检查,细化整改清单,逐项落地落实,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措施、更严格的要求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三要致力深挖彻查。要在前期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的基础上,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落实“出重拳、深彻查、铲土壤”的部署,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实现办案与打“伞”同频共振。 

 

 四要注重打财断血。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在案财产的审查甄别,对涉案财产、违法所得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继续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提高提前介入质量,着力纠正漏罪漏犯,积极追赃挽损、打财断血。 

 

 五要落实工作责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有高度的敏锐性,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扫黑办应承担起相应的工作责任。要加强内、外部之间沟通协商与衔接配合,在做实提前介入的同时,落实审前会商机制,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要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来源: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