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
突出问题导向 推动专项整改
时间:2019-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15日,市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县区院和九华山院分管领导及扫黑办专职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高检院、省院、省公检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的有关规定、意见、通报;市院扫黑办和相关部门、各基层院汇报了扫黑除恶整改工作情况。 

 

  市院副检察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许乐生就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效率。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深刻理解和把握检察工作是讲政治与执法办案的有机统一。加强业务学习研究,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严格、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体现法律、政策和相关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在“实、细、恒、督”四个字上下功夫。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省委督导反馈意见、省院通报和市委要求,按照市院的两个方案,把每项具体工作做细做实、把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逐个销号,并防止问题反弹。两级院要在规定时间向上级机关报告整改情况。 

  

  三要严格依法办案,落实规范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不人为拔高,也不降低标准。办理案件中,各地各部门和办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院提前介入规定》《关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信息互通、数据统计及明示制度的意见》和高检院省院关于扫黑除恶统计、新台账等要求,严格规范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明示等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提高提前介入率,减少和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征文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