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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19-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7日,由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汤旭斌涉嫌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杨琴涉嫌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汪卿等6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邢某某等5人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在石台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13名被告人中8名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石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石台县人民检察院首例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汤旭斌为控制池州市站前区宾馆卖淫市场,经常纠集杨琴、汪卿、朱跃文、汪磊、胡鑫、尤伟涛、胡某某、吴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池州市站前区宾馆集中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汤旭斌为首要分子,杨琴、汪卿、朱跃文、汪磊、胡鑫、尤伟涛、胡某某、吴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不仅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对本案涉及罪名的犯罪构成进行了详细阐述,还结合被告人自身情况等方面全面分析了其犯罪的原因,并为被告人上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希望他们改过自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因该案重大、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