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
6月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时间:2020-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石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活动

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23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赴石台县丁香镇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活动。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少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甘松林、检察官徐鸿等一行四人参与走访调研。

走访活动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甘松林向两家民营企业分别送上了聘书,聘请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民营企业检察联络员,还赠送了法律书籍。检察官徐鸿向两家企业宣传了服务民企专门咨询电话和专门邮箱,告知他们本院设有民营经济案件控告申诉答复组,并向他们了解是否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以及有无民事行政申诉和执行案件线索、扫黑除恶等法律方面的问题。

二、扫黑除恶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吹响冲锋号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会

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郭声琨同志的讲话精神,明确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头戏,也是巩固三年斗争成果的攻坚战。持续学好上级部署和会议精神,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和今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三、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省院、市院要求,结合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真学习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文件。

认真学习非法集资的特征,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要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并学习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主要表现形式、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非法集资常见套路等。

四、根据省院、市院要求,于今年6月份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我院组织干警积极参加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攻坚战。

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针对什么是非法集资、怎样辨别非法集资陷阱、什么是黑恶势力和“套路贷”及其危害,以及如何举报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让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