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小浩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熊蕾受邀到会指导,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吃喝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会议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深刻警醒,充分认识违规吃喝问题的严重政治危害,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会议强调,一是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以案促学。要始终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首位,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守牢作风建设的铁规矩、硬杠杠。二是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的问题根源,以案促改。要深刻分析通报案例暴露出的政治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政治观错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结合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的要求,找准找实影响检察机关作风成效和履职办案质效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案促治。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拧紧理想螺丝,系牢信念扣子,从典型案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更优良作风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石台检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文字: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