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原处长缪富国涉嫌受贿案,在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本案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由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石台县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缪富国提起公诉,指控缪富国在任省教育技装中心主任、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期间,在相关项目、教辅材发行销售、省级示范高中评审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此庭作为省级公诉观摩庭。国家、省、市、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部分干警和近30名教育系统干部参加旁听。石台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助理检察员唐琳和陈静芳出庭公诉。石台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孝春担任该庭审判长。
庭审于上午11点50分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次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