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进行,6月26日,石台县检察院派员前往池州市人民医院,对石台县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医学诊断检查进行现场监督,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活动。
现场监督中,检察干警对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身份进行了核查,对暂予监外执行诊断、检查过程进行全环节监督,重点监督所有检查是否由其本人进行,委托医院指派的医师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病情诊断过程是否规范,确保医学检查、病情诊断活动依法规范开展。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干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认可。
下一步,石台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关卡”作用,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全程检察监督,严防出现脱管漏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未及时收监等问题,从源头堵住“纸面服刑”漏洞风险,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文字:吴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