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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时间:2024-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婚姻的殿堂中,他们曾共同许下携手共度风雨的誓言。然而,当生活的考验真正来临时,却有人选择逃避与背弃,敲响了道德与法律的警钟。

案情回顾


甲某(化名)与乙某(化名)本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婚后不久乙某不幸确诊癌症晚期,急需家人的关怀与照顾时,甲某却选择了冷漠与逃避。因无法负担医疗费用,乙某和其父母四处筹款,欠下不少外债,最终乙某治疗无效死亡。但在此期间,甲某从未进行陪护及生活照料,也未提供任何经济帮助,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案件移送本院后,经审查认定,甲某对患病妻子乙某具有扶养义务,但其却切断联系,长期不予照顾,并拒绝提供生活来源与医疗费用,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该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定甲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检察官提醒

婚姻是基于爱情与责任建立的契约关系。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与困难。当一方遭遇不幸,另一方应及时伸出援手,给予关爱。这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文字:王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