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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分享淫秽视频,不牟利也可能构成犯罪
时间:2023-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介绍

“我之前不知道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要是知道,我就不会转发给别人了,我感到很难为情,也认识到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古某在讯问过程中懊悔地说到。

2022年以来,古某经常在网站和微信群聊中观看下载淫秽视频,并出于分享玩乐目的,将淫秽视频转发给众多微信好友,累计转发淫秽视频数量130个,经鉴定,上述视频均为淫秽物品。公安机关以古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古某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古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古某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社交的重要工具,通过微信等通讯软件向他人发送淫秽图片、视频等电子信息,与在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一样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不以牟利为目的,达到上述标准的两倍以上的,即传播淫秽视频40个以上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请广大网民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文字: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