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石台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明取,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佘慈球等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2023年以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学习《关于建立轻罪案件办理与治理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听取公安机关意见的规定》,讨论《关于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办法(试行)》。
会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案件衔接不顺畅、协作落实不规范、考核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提出整改方案,并就如何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更好推进检警协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持续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机制,深化定期通报、研判交流等工作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共享渠道;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注重考评项目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检警同频共振的新型侦诉关系。
此次联席会议是检警双方坦诚相对、增进理解、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的一次会议。今后双方将继续保持良好协作关系,不断凝聚共识、增进合力,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效能,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文字:覃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