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5月14日,石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小浩应邀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
会上,承办法官汇报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拟处理意见等情况,检察长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检察意见,为审判机关对案件正确判断提供参考。
汪小浩检察长表示,列席审委会不是“走过场”,而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实质化举措。通过全程参与、充分沟通,既能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又能推动法检两院在理念、标准上形成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院长江秀萍对此高度认同,强调将进一步完善法检协作机制,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石台县检察院将继续与县法院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高效运行,强化两院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确认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文字:梁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