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5年3月6日至6月20日对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重点岗位负责人员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突出对贯彻落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石台县委党校5楼501办公室。
(二)邮政信箱: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六巡察组收(池州市清风东路101号,市“一宫两中心”大楼1002室)。
(三)联系信箱地址:石台县委党校大门院外、石台县黎明路62号人民检察院门口处。
(四)电子邮箱:qyxjwxcbyz@sohu.com。
(五)举报电话:19156630653。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池州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