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
该办法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认真对照高检院《关于2013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结合本院实际,具体规定了自侦案件、公诉案件、批捕案件的评查内容和步骤以及程序方面、实体方面的评查重点。是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