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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开学季:石小检送你一份超实用的普法指南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又到开学季,同学们满怀着梦想和希望进入学校,在调整状态投入新阶段之际,如何做好自身防护,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学生,平安度过在校时光呢?下面,石小检送你一份超实用的普法指南,一起来看看吧!

校园生活篇

(一)涉校园诈骗


      1.冒充同学、亲友类诈骗:盗取学生微信号、QQ号后,冒充学生本人向学生的亲戚、朋友借款,或者以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得病等为由,要求学生亲戚、朋友转钱。

2.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在社交平台、游戏社区等发布买卖游戏装备、游戏账号、低价销售游戏币等广告信息。诱导受害人在虚假的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然后骗子用“注册费、押金、解冻费”等名义诱导其付钱,最后将受害人拉黑。

3.网络追星诈骗:骗子通过伪造后援会或是明星本人社交账号等方式来对追星群体进行诈骗,常见的有伪装明星、明星粉丝群应援打榜、赠送明信片、进入明星粉丝群收费等形式。 


检察官提醒

1.提高防诈骗意识,遇到自称班主任、学校领导、学校同学的,要及时跟老师核实情况,或者告知家长。 

  2.切忌贪小便宜,对于不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理智判断分析,三思而后行。  

3.家长要经常性与未成年人交流,了解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和行为状态,确保未成年人上当受骗时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二)涉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常见形式有殴打、辱骂、诽谤、恐吓、孤立、排挤同学、毁坏同学财物等。校园霸凌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

检察官提醒

1. 同学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欺凌要沉着冷静,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机会求救。

2. 面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并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创伤。

3. 同学们要提高辨别校园欺凌的能力,避免被欺凌,也不做“欺凌者”。 


网络安全篇

(一)游戏充值能退回吗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充值游戏的行为是无效的,家长可以主张游戏平台申请返还。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适当充值游戏,但对于大额的充值,需要经过家长的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家长不同意或不予追认的,该行为无效,家长可以向游戏平台主张返还充值金额。

(二)警惕“少儿不宜”

  未成年人在接触互联网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一些不良信息,网络不良信息主要是指对人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使人思想混乱、价值观扭曲、心理异常的垃圾信息,例如色情信息、暴力信息、伪科学、厌世信息、诱赌信息等等。不良信息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庸俗、物质、反科学、怪异、猎奇,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十分不利。 

常见的一些网络漫画、小说存在暴露、性挑逗等明显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应当坚决说“不”!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直播打赏、追星应援等现象屡见不鲜,更凸显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性。

学校、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平时要注意孩子使用手机情况,为孩子创造清朗的网络环境,陪伴孩子健康成长。(文字:丁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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